
四川省測繪地理信息局辦公室關于印發四川省測繪資質管理辦法和四川省測繪資質分類分級標準的通知
四川省測繪地理信息局辦公室關于印發四川省測繪資質管理辦法和四川省測繪資質分類分級標準的通知
四川省測繪地理信息局辦公室關于印發四川省測繪資質管理辦法和四川省測繪資質分類分級標準的通知
來源:四川省測繪地理信息局 文號:川測辦〔2021〕39號
各市(州)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測繪資質單位:
為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做好我省測繪行業管理工作,促進地理信息產業發展,維護國家地理信息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和《自然資源部辦公廳關于印發測繪資質管理辦法和測繪資質分類分級標準的通知》(自然資辦發〔2021〕43號)等有關要求,結合四川省實際,修訂《四川省測繪資質管理辦法》和《四川省測繪資質分類分級標準》,現予以印發,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原四川省測繪地理信息局辦公室《關于印發四川省測繪資質管理規定和四川省測繪資質分級標準的通知》(川測辦〔2014〕57號)同時廢止。
附件:1.四川省測繪資質管理辦法
四川省測繪地理信息局辦公室
2021年7月23日